对我国金融创新与监管关系的法律思考——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为背景 被引量:3
A Consider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Creation and Its Supervision Based on Legality:Focusing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Outbreak of the Sub-prime Crisis in the U.S.
中文题名:对我国金融创新与监管关系的法律思考——以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为背景
作者:夏和平 毛成涛
第一作者:夏和平
机构:[1]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3
起止页码:90-96
中文期刊名: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金融危机;
摘要: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在给各国经济以重创的同时,也激起我们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二者关系的重新审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是一种动态的博弈关系,二者在现代金融发展过程中既互相促进,也互相制约。金融监管松驰导致二者关系失衡虽是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但加强管制并非我国当前处理二者关系以走出危机阴影并防范和遏制金融风险的良药。重塑效益性与安全性相统一的金融发展观,坚持金融创新不能动摇,改善金融监管并在金融创新中及时跟进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理智选择。
分类号:D912.28[金融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