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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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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作者:丁寰翔 陈文晖

第一作者:丁寰翔

机构:[1]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浙江宁波315100;[2]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浙江象山315700

年份:2011

期号:6

起止页码:59-62

中文期刊名:学术交流

中文关键词:未成年人;复归社会;前科消灭;

摘要:正确理解前科消灭制度的内涵,了解域外前科消灭制度的状况,是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前提。我国刑事法律没有前科消灭制度之规定,但从保护和关怀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看,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非常必要,它有利于贯彻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社会矫治政策,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促使他们及早复归社会,符合国际社会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具有法律依据、主体属性依据和刑事司法政策依据。建构我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必须完善刑事立法,明确和规范前科消灭的条件与程序,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建设。

分类号:D917[犯罪学]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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