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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广告规定之质疑     被引量:6

On Challenge of the Seco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tract Law about Reward Advertisement from the Comparative Law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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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比较法视野下的《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悬赏广告规定之质疑

作者:翟云岭 刘耀东

第一作者:翟云岭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大连海洋大学;

年份:2011

卷号:5

期号:3

起止页码:49-58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悬赏广告;契约说;单独行为说;

摘要:悬赏广告自古有之,今日犹然,且日益普遍。关于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争论,也从未止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虽对悬赏广告作出了规定,但较为原则且并未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之确定,应借鉴德国等大陆法系诸多国家之立法例,采单独行为说为宜。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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