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的法解释路径
作者:宋晓
第一作者:宋晓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93-99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
摘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这一重要问题。涉外债权转让法律适用,面临三种路径选择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自治的法律、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或适用转让人的住所地法。意思自治虽能促进债权转让的商业效率,但不符合确立物权秩序的需要。适用转让人的住所地法过于机械和片面。相对来说,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最能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最能满足确立物权秩序的需要。涉外债权转让应适用被转让债权的准据法,我国新立法虽无此规定,但法解释的道路是畅通的。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145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