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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能否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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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环保局能否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作者:张宝

第一作者:张宝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年份:2011

期号:6

起止页码:41-44

中文期刊名:绿色视野

中文关键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制度;2007年;原告资格;行政执法;

摘要:自2007年贵阳、无锡等地设立环保法庭、允许环保机关等提起公益诉讼以来,环保机关的原告资格问题就一直处于争议之中,理论界反对的声音占了上风,而实务界多持赞同态度。昆明先是允许环保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来则又以“公益诉讼制度本身就是司法对行政执法的补充,行政机关可能成为不履行法定职责之诉的被告”为由对环保机关予以排除。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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