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风险刑法”理论不能动摇刑法谦抑主义
作者:刘艳红
第一作者:刘艳红
机构:[1]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南京211189
年份:2011
卷号:28
期号:4
起止页码:26-29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刑法谦抑主义;风险社会;社会风险;经济刑法;环境刑法;保护法益;刑法理论;抽象化;
摘要:在风险学者看来,当前全球已进入“风险社会”。为了应对社会风险,在经济刑法、环境刑法、医事刑法等很多领域,刑法保护法益抽象化、普遍化以及早期化的倾向日益明显,这些都“向谦抑主义提出了挑战,被视作当前刑法学的新的重要的课题……这样一来,谦抑主义还能否维持的问题,就被提了出来”。①但是,笔者认为在坚持建设法治国的今天,“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以及“风险刑法”理论对传统刑法理论的侵人都不能动摇刑法谦抑主义。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6469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