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适用实质条件之理论构建——宽恕理论之提倡 被引量:4
Theory Construction of Essential Factors Applicable to Stay of Execution --Promoting Theory of Forgiveness
中文题名:死缓适用实质条件之理论构建——宽恕理论之提倡
作者:任志中 周蔚
第一作者:任志中
机构:[1]南京大学法学院;[2]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70-75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死缓适用;宽恕理论;社会危害性;量刑;
摘要:司法实践表明,目前我国死缓适用实质条件的理论学说并不能为死缓适用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应在借鉴心理学中“宽恕理论”的基础上建构死缓适用实质条件的新理论。死缓适用的实质条件是:(1)罪恶深重尚未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程度,即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刚刚达到或不过分地超过罪行极其严重的下限标准;(2)犯罪人有认罪、悔罪或者其他值得宽恕的情节,即罪犯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不大。上述条件同时具备时,才能对罪该处死刑者适用死缓。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