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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封缄物占有归属看非法获取封缄物行为的定性     被引量:6

Define the Act of Illegal Access to Sealed Object by Belonging of the Right of Possession of the Sealed Ob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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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从封缄物占有归属看非法获取封缄物行为的定性

作者:沈志民

第一作者:沈志民

机构:[1]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7

起止页码:120-12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封缄物;占有归属;盗窃罪;侵占罪;

摘要:受托者非法占有封缄物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受托者占有说、委托者占有说、区别说、修正的区别说等诸学说中,区别说具有合理性,即封缄物的整体归属受托者占有,而封缄物的内容物归属委托者占有。因此,行为人非法获取封缄物整体的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法获取封缄物的内容物的行为则构成盗窃罪,同时,对何物是封缄物需做严格解释。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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