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封缄物占有归属看非法获取封缄物行为的定性 被引量:6
Define the Act of Illegal Access to Sealed Object by Belonging of the Right of Possession of the Sealed Object
中文题名:从封缄物占有归属看非法获取封缄物行为的定性
作者:沈志民
第一作者:沈志民
机构:[1]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006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7
起止页码:120-12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封缄物;占有归属;盗窃罪;侵占罪;
摘要:受托者非法占有封缄物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在受托者占有说、委托者占有说、区别说、修正的区别说等诸学说中,区别说具有合理性,即封缄物的整体归属受托者占有,而封缄物的内容物归属委托者占有。因此,行为人非法获取封缄物整体的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法获取封缄物的内容物的行为则构成盗窃罪,同时,对何物是封缄物需做严格解释。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