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兼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检警模式的影响    

On the Burden of Proof of Prosecutorial Organization in Our Eliminating Process of Criminal Illegal Evidence——Also on the Effect of Eliminating Process of Illegal Evidence to the Procuratorate-police Mode

收藏

中文题名: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兼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检警模式的影响

作者:刘仁琦

第一作者:刘仁琦

机构:[1]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11-16

中文期刊名:辽宁警专学报

中文关键词: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客观公正;检警关系;

摘要:"两个证据规定"的颁行,推动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有着坚实的基础,但为了诉讼的有效进行,应将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的指导、制约和监督提至侦查行为开始时,且二者之间的关系应进行重新定位,这将会给我国现有的检警模式带来不小的冲击和影响。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