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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盗窃的刑法解析——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     被引量:16

The Criminal Interpretation of Theft with Wea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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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携带凶器盗窃的刑法解析——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

作者:周啸天

第一作者:周啸天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102-108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规范目的;危险犯;行为犯;未遂形态;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携带凶器盗窃按基本刑档处罚的条款。立法的规范目的在保障人权与保护法益中显然更为注重后者,即在侵害财产之外,因携带凶器盗窃可能对人身权利造成侵害,而将其独立规定为一种盗窃罪的特殊形态,但不能因它对人身造成的侵害危险,而将其认定为危险犯。携带凶器盗窃属于行为犯,依然是对财产的犯罪。应当在行为犯的框架下,判断携带凶器盗窃的未遂形态,并严格界定携带凶器盗窃与携带凶器抢夺的法条关系。

分类号:D924.3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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