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赌债”分离可能性及其司法处理———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 被引量:2
On Possible Separation of "Gambling Obligation" and Relevant Judiciary Handling --.Contribution of natural obligation providing new visual angel of civil law toward traditional issues
中文题名:论“赌债”分离可能性及其司法处理———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
作者:覃远春
第一作者:覃远春
机构:[1]贵州财经学院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9
起止页码:96-10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法;赌债;自然债;不法原因给付;司法处理;
摘要:赌博乃参与人依赌事或博戏规则而为之射幸合意行为,民法须关注赌债性质和效果。由于欠缺针对性规范,司法实践仍存不少疑问。与赌债最相关联者为不法原因给付与自然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强行性规定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当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对行为的容忍度发生变化,不法原因给付可向自然债转化。不同的赌博行为对公序良俗、法价值目标的影响不一,民法对赌债应区别规制。未受行政处罚之“群众娱乐性博戏活动的给付”析出作为自然债,合乎社会观念和人性需求,而受到处罚部分则作为不法原因给付。赌债分离及其区别处理是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4096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