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贩卖毒品罪既、未遂形态研究
作者:张开骏
第一作者:张开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贩卖毒品罪;贩卖;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摘要: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的立场,基于贩卖毒品罪的保护法益和对贩卖行为的理解,探讨贩卖毒品罪的既未遂形态。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健康,本罪是行为犯,也是抽象危险犯。贩卖是本罪的实行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行为的着手标志是行为人占有毒品的前提下进行出卖的意思表示,以此区分未遂与预备;本罪的既遂标准是毒品的实际交付。误将假毒品当作毒品贩卖的行为是不能犯,不构成犯罪;控制下交付毒品的行为,“原装移动”可以成立既遂,“无害移动”被查获的,只能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犯罪未遂或预备。
分类号:D924.3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