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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迫交易罪中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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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强迫交易罪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周啸天

第一作者:周啸天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1

期号:8

起止页码:51-5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强迫交易罪;规范目的;拍卖;既未遂形态;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交易罪新增规定了三种情形,其规范目的在于保护市场交易中公平的竞争秩序。新增三项中的强迫可以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该处的“他人”包括法人;而拍卖是指拍卖活动;网络竞拍不属于拍卖活动;强迫他人参与串通投标的,被强迫人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胁从犯;强迫交易罪的既未遂形态的认定标准,应当按照其情节犯的属性来认定。

分类号:D924.3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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