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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二审审理期限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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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刑事二审审理期限制度的改革

作者:曾新华

第一作者:曾新华

机构:[1]北京师范大学

年份:2011

期号:13

起止页码:76-78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期限制度;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抗诉案件;刑事诉讼法;

摘要:在诉讼理论上。审理期限似乎属于技术性的细小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法官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是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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