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以当代彝区的法律实践为例 被引量:11
Analysis About Construction Of The ADR System In China Concentrated Area Of Nationalities
中文题名: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以当代彝区的法律实践为例
第一作者:李剑
机构:[1]西南民族大学,四川成都610043;[2]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1
卷号:32
期号:8
起止页码:127-130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纠纷解决;大调解;制度变迁;多元化;
摘要:调解除了包括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外,尚有未纳入正式制度的民间调解和大调解。在民族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大调解即吸纳了民间调解为有机组成部分。在四川凉山彝区,"德古"领导下的民间调解将习惯法与国家法结合起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持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容易导致正式制度和司法程序被表面化、边缘化。我国应建立规范的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民间纠纷解决活动"自下而上"的变革。
分类号:D91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