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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安全保障义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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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安全保障义务

作者:王岑

第一作者:王岑

机构:[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1

期号:15

起止页码:78-82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群众性活动;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组织者;管理人;

摘要:一、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和判定标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BDHX:【BDHX2008】;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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