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本质特征的批判性分析——准确性、模糊性抑或严谨性 被引量:6
Critical Analysis on the Essential Feature of Legal Language——Accuracy,Ambiguity and Rigorousness
中文题名:法律语言本质特征的批判性分析——准确性、模糊性抑或严谨性
作者:罗士俐
第一作者:罗士俐
机构:[1]广东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年份:2011
卷号:5
期号:4
起止页码:111-120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语言;准确性;模糊性;严谨性;
摘要:关于法律语言特征已有相关著述,主要秉持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法律语言的本质特征是准确性,另一种认为是模糊性。这两种观点的论据均欠妥当。法律语言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在立法语言中,通观我国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法律语言区别于其他语言的本质特征当为严谨性。从词、句和修辞等维度进一步论证,法律语言的本质特征也当为严谨性。
分类号:DF0-055[法律语言学]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