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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特许及其与普通许可的区别     被引量:27

On the Administrative Franchise and its Difference with Common Administrative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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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行政特许及其与普通许可的区别

作者:王克稳

第一作者:王克稳

机构:[1]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年份:2011

期号:9

起止页码:83-87

中文期刊名: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许可;行政特许;普通许可;

摘要:我国的行政许可依其法律性质、适用条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行政特许与普通许可两大类,行政特许的本质是分配稀缺资源,出让国家所有的财产权,而普通许可的本质是解除法律禁止,恢复当事人的行为自由。区分行政特许与普通许可一方面是为了有效保护当事人因特许取得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防止行政机关将本属于普通许可的事项纳入特许的范围进行收费,从而将许可演变成为政府角逐经济利益的手段和工具。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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