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被引量:118

收藏

中文题名:“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作者:张明楷

第一作者:张明楷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11

卷号:28

期号:5

起止页码:83-9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风险社会;刑法规制;立法根据;处罚范围;违法根据;责任根据;

摘要:“风险社会”并不一定是社会的真实状态,而是文化或治理的产物,不应将“风险社会”当作刑法必须做出反应的社会真实背景;刑法不应当盲目增加抽象危险犯,更不能设立过失危险犯;即使当今社会存在大量风险,需要以刑法规制,也是因为风险是对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刑法规制的目的依然是为了保护法益,在“风险社会”更应当坚持结果无价值论;在刑事责任之根据问题上,既不能采取严格责任,也不能主张责任的客观化,而应当恪守责任主义。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