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6条存与废:倾听法律职业人的声音 被引量:3
Remained or Repealed of Penal Code 306: Listen to the Legal Professional Persons'Opinions
中文题名:刑法第306条存与废:倾听法律职业人的声音
第一作者:李兰英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2]东北大学犯罪学与刑事司法学院;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10
起止页码:17-26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法第306条;存与废;法律职业人;存而慎用;
摘要:刑法第306条(又称律师伪证罪)从其诞生之日起就面临着当存还是当废的巨大争议,这些争议或来自学理或来自实践中的相关利益群体。2009年底至2010年初的李庄案再次使得这一争论从幕后转至台前。通过考察法律职业人对第306条的真实态度,可以深入地发掘争议背后的社会因素:即司法机关观念上的误区;诉讼结构的不合理;追诉程序上的瑕疵,从而从实体和程序上为刑法第306条的未来寻求一条理性的出路——存而慎用。
分类号:D924.399[其他]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