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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妇女奁产所有权探析及其意义     被引量:8

An Inquiry into Women's Marital Property in Song Dynasty and Its 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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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宋代妇女奁产所有权探析及其意义

作者:张本顺

第一作者:张本顺

机构:[1]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安徽淮北235000

年份:2011

卷号:17

期号:5

起止页码:79-96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宋代妇女;生活事实;法律事实;奁产所有权;近世转型;

摘要:传统学说不承认中国古代妇女个体享有私有财产所有权,但宋代时期,妇女经济地位普遍高涨、财产私权观念与诉讼权利意识勃兴,士大夫法官们亦包容妇女的奁产诉讼,故而无论从立法规定还是从社会生活事实,抑或从司法判决来看,宋代妇女完全拥有奁产所有权,这是汉唐元明清妇女所不能企及的。上述新的时代变化,无疑为我们深刻认识宋代的近世化转型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视角,亦是对中国古代妇女无私有财产所有权学说的一种纠偏,同时对现代民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的构建亦具有一定的历史启迪。

分类号:DF082[中国]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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