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社区矫正制度与我国刑法的进一步完善     被引量:6

Community Correction System and the Improvement of Criminal Law of China

收藏

中文题名:论社区矫正制度与我国刑法的进一步完善

作者:郭健

第一作者:郭健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年份:2011

卷号:23

期号:5

起止页码:16-20

中文期刊名: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社区矫正;《刑法修正案(八)》;立法完善;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在法律上正式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是,《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社区矫正制度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憾。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与推进,作为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我国刑法加以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必然的选择。对于《刑法修正案(八)》中确立的社区矫正制度有必要从立法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一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为司法行政机关;二是应当在刑法中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为目前试行中的"五种人",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罪犯;三是应当在刑法中确立社区矫正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明确调查评估主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

分类号:D916[司法制度]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