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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胁迫行使债权行为的刑法评价——以司法案例为中心展开分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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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暴力、胁迫行使债权行为的刑法评价——以司法案例为中心展开分析

作者:武良军

第一作者:武良军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年份:2011

期号:10

起止页码:69-77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行使债权;非法占有目的;法益;违法性;抢劫罪;

摘要:司法案例往往以是索取债权而认为暴力、胁迫行使债权的行为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从而否认成立财产犯罪的抢劫罪。然而,从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看,暴力、胁迫行使债权通常并不欠缺非法占有目的。刑法理论常以不具备实质的财产损害为由否定暴力、胁迫行使债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是,尽管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也不能认为欠缺构成要件阶段的财产法益的侵害。事实上,暴力、胁迫行使债权的行为通常已经符合了抢劫罪定型的构成要件,只是部分情形因不具有实质违法性而排除犯罪的成立,对于无正当权利和手段明显超过必要性和相当性的暴力、胁迫行使债权的行为,应当肯定抢劫罪的成立。

分类号:DF625[侵犯财产罪]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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