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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股东代位诉讼相关规定之思考    

对现行股东代位诉讼相关规定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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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现行股东代位诉讼相关规定之思考

作者:胡玉霞 方亦琼

第一作者:胡玉霞

机构:[1]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29;[2]中银保险江苏分公司,江苏南京210093

年份:2011

期号:9

起止页码:182-185

中文期刊名:企业经济

中文关键词:股东代位诉讼;诉权;突破;司法解释;

摘要:新《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有关股东代位诉讼的规定增加了股东诉讼的类型、明确了诉讼原告的范围、扩大了股东诉权的范围、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对股东诉权的保护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现行规定仍有粗疏之处,亟待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应从公司内部救济程序例外情形的具体化、地域管辖上的专属化、公司当事人地位的独立化、审理程序上的特殊化、限制原告实体性处分行为的程序化以及诉讼费用的非财产化等多个方面予以补充规定。

分类号:D922.29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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