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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众化之目的探究    

司法大众化之目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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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司法大众化之目的探究

作者:刘冬京 周小兵

第一作者:刘冬京

机构:[1]南昌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江西南昌330047;[2]江西省广丰县人民法院,江西广丰334600

年份:2011

期号:9

起止页码:186-189

中文期刊名:企业经济

中文关键词:司法大众化;社会认同;法治建设;

摘要:司法大众化,是相对司法专业化而言的司法民主化。虽然司法专业化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但是我国的司法亦不能脱离国情,仍需充分考虑司法的大众化需求。事实上,司法大众化是与司法专业化相辅相成的。在我国,司法大众化的目的尚不明确,以至于其目的之实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司法大众化的目的在于促进司法的社会认同和推进法治建设。当前我国应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司法大众化新路径,完善相关制度,以最大程度实现司法大众化之目的。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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