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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事管辖异议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On Perfecting Jurisdiction Protest of the System of Civil Proced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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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民事管辖异议制度的完善

作者:陈海平 成华娟

第一作者:陈海平

机构:[1]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年份:2011

卷号:12

期号:3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管辖权异议;缺陷;完善;

摘要:管辖权异议是民事管辖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救济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既有矫正错误管辖、纠正程序违法的功能,也有平衡心理、吸收不满的价值;我国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主要有:异议主体、客体、期限规定过于笼统,裁决机制趋于行政化,异议权滥用行为欠缺规制。我国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方略在于:明确异议主体、客体的范围,准确界定异议期限,异议裁决司法化、遏制异议权滥用。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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