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管辖异议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1
On Perfecting Jurisdiction Protest of the System of Civil Procedure
中文题名:论我国民事管辖异议制度的完善
作者:陈海平 成华娟
第一作者:陈海平
机构:[1]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年份:2011
卷号:12
期号:3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管辖权异议;缺陷;完善;
摘要:管辖权异议是民事管辖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救济手段,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既有矫正错误管辖、纠正程序违法的功能,也有平衡心理、吸收不满的价值;我国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存在的重大缺陷主要有:异议主体、客体、期限规定过于笼统,裁决机制趋于行政化,异议权滥用行为欠缺规制。我国民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方略在于:明确异议主体、客体的范围,准确界定异议期限,异议裁决司法化、遏制异议权滥用。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