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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之于司法能动的意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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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律原则之于司法能动的意义

作者:杨建 庞正

第一作者:杨建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46

年份:2011

期号:10

起止页码:74-80

中文期刊名:浙江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司法能动;法律原则;自由裁量;能动;司法;

摘要:司法能动这一术语需要多面向地、具体地、历史地理解,其本身并不构成司法裁判正当性的依据。原则裁判与司法能动在前提预设、先例对待、自由裁量以及价值导向这四个方面存有差异。法律原则的重要性在于,它一方面限定了司法能动的界限,另一方面构成了司法能动的价值检验标准。对两者关系的梳理可以揭示出司法能动对制度结构与程序框架的依赖问题,同时也帮助我们避免误解甚至滥用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司法能动。

分类号:D971.262[法律]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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