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作者:陈海嵩
第一作者:陈海嵩
机构:[1]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临安311300
年份:2011
卷号:29
期号:11
起止页码:112-115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例外规则;公共利益测试;
摘要:公开范围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首要问题。根据国际上相关立法的规定,环境信息公开范围的确定,需经过两个阶段,一是事实认定阶段,即明确“环境信息”概念的外延;二是法律认定阶段,即明确哪些环境信息属于适用信息公开例外规则而免于公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在借鉴外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公开范围给予更为精细化的规定。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_E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