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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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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韩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吴东镐

第一作者:吴东镐

机构:[1]延边大学法学院,延吉133002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28-35

中文期刊名:东疆学刊

中文关键词:韩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启示;

摘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是公民积极主动地寻求信息公开的制度。韩国的信息公开法在信息公开申请主体上的规定及判例的解释,反映了该国较高的信息开放程度;韩国规定了多达8类的关于免予公开的信息,并对每类信息都加以细化,使其明确而具体,达到了"尽可能限定于最小范围"的效果;赋予了政府进一步细化"政府免予公开的信息"标准的义务,防止政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任意扩大"政府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明确规定了政府对于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程序。韩国的信息公开法的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开放度,有利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有利于增强政府的责任感及工作透明度,值得我们借鉴与效仿。

分类号:D932.8[法律]

收录: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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