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中国民法百年变迁
第一作者:张新宝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3
年份:2011
期号:6
起止页码:67-78
中文期刊名:中国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民法史;民法典;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摘要:中国民法百年,历经自清末到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以及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民法使统治者对待法律的观念实现了从“救亡图存”到“立法治国”的转变;在第二阶段,由于制定民法典经济基础不具备,民法典无法出台;在第三阶段,民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基本保障的地位被确立,执政者对民法逐渐认可,单行民法逐步制定,民法典之轮廓出现。展望未来,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民法典的制定仍然任重道远。民法典的出台,需要全民族法治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家的坚定决心。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