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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     被引量:1

On the Measures and Standards of Justification in Legislative Meta- eva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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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

作者:刘爱龙

第一作者:刘爱龙

机构:[1]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南京211815

年份:2011

期号:11

起止页码:85-91

中文期刊名: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制度道德;法律文本;法律实施效果;评价尺度;评价标准;

摘要:立法后正当性评价包括伦理评价和历史评价两个尺度。这两个评价尺度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其对立统一的基础在于法的制度道德。法的制度道德兼具理想性与现实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沟通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的桥梁和纽带。法的制度道德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为不同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可用于检验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正当与否。

分类号:D901[立法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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