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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交易习惯的功能与解释——“交易习惯”作为“情理”因素的解读     被引量:3

Study on the Function and Explanation of the "Trading Habits" --Explanation of " trading habits " as "reasonable"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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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交易习惯的功能与解释——“交易习惯”作为“情理”因素的解读

作者:白晓东

第一作者:白晓东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11

卷号:11

期号:11

起止页码:113-121

中文期刊名:科技和产业

中文关键词:交易习惯;习惯法;合同法;补充渊源;合同解释;

摘要:《合同法》中的"交易习惯",是一个弹性概念,在合同事实的认定上,"交易习惯"应视为具有规制意义的事实习惯,此时它只是待证事实;在合同效力的解释上,"交易习惯"可视为"习惯法"。但鉴于"交易习惯"并非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因此,"交易习惯"只能作为"情理"辅助合同条款的解释,而不能作为直接判决根据。我们可以借鉴民国时期有关"交易习惯"判例,通过个案发布的形式,为"交易习惯"审判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规则"。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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