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探析
作者:陈敦
第一作者:陈敦
机构:[1]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37;[2]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48
年份:2011
卷号:28
期号:5
起止页码:61-63
中文期刊名:晋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矿业权;抵押权;抵押登记;
摘要:矿业权抵押登记应采取生效要件主义立法模式,矿业权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矿业权抵押登记条件应统一,且要求提供矿业权评估报告,并禁止超额抵押,允许存在多顺位的抵押权。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应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统一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建立之前,宜建立全国统一的矿业权抵押登记制度,以为过渡。
分类号:D922.62[矿产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