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规制地方政府发债权的几点立法建议
第一作者:岳彩申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
年份:2011
期号:11
起止页码:37-40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地方政府发债权;立法建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预算法》;规制;财政权力;禁止性规定;分税制改革;
摘要:发债权不是一个简单的财政权力,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必将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格局。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并非是一个孤立的法律,其中的第28条也不是一个简单的禁止性规定,而是要嵌入到1994年启动的分税制改革的制度变迁中考察。因此,仅仅修改或废除《预算法》第28条是远远不够的,应当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背景,坚持财政公开和财政民主的原则,在修改《预算法》第28条的同时,制定《政府公债法》,恰当地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并科学地设计规则。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