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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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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思考

作者:康贞花

第一作者:康贞花

机构:[1]延边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8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41-43

中文期刊名:延边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赔偿;立法赔偿制度;

摘要: 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制度,其种类概括起来有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但在国家赔偿的立法上,我国只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没有立法赔偿。而在实践中,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违法抽象行政行为也有可能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分类号:D922.1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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