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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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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

作者:刘武朝

第一作者:刘武朝

机构:[1]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年份:2007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54-56

中文期刊名:产业与科技论坛

中文关键词: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

摘要: 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导致侵权行为法并不能使环境损害赔偿有效实现。基于社会正义的要求,应该实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即将环境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制度设计,由社会上多数人承担和消化环境侵权损害,并对受害人所受损害进行填补。本文通过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问题进行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分析、思考,认为鉴于该制度的合理性以及我国的现实情况,在借鉴国外相关具体制度的基础上,我国应该逐步建立由行政补偿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社会安全体制组成的社会化赔偿机制。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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