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涉外民事诉讼中不方便法院原则
作者:卢正敏 齐延安
第一作者:卢正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山东省司法厅;
年份:2005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75-77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不方便法院原则;无管辖权;不方便法院理论;管辖权冲突;涉外民事诉讼;受诉法院;国际民事诉讼;民事司法管辖权;当事人;原告;
摘要: 不方便法院原则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管辖权制度。它对于协调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平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正当利益、公正有效地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等,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规定,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深入,在涉外民事司法管辖权上,有必要淡化以往所过于强调的“国家主权色彩”,注重国际合作和国际礼让,适当建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以协调涉外民事诉中的管辖权冲突。
分类号:D997.1[国际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