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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然性法官职业道德之价值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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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应然性法官职业道德之价值论

作者:刘炳君

第一作者:刘炳君

机构:[1]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年份:2004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应然性;国家形象;司法体系;司法审判;内部法;司法公正;价值论;法律界;道德行为规范;

摘要: 法院是司法体系的中心。法官乃司法舞台上的主 角。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律界的主体道德且直接制约着 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司法状况甚至影响到国内外公众对 一国之国家形象的总体评价;法官职业道德乃法官于 业内和业外所应一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 值理念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 体现;它集中调整法官与社会、法官与公众、法官与当 事人、法官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它既是带有审判职业特 点与道德行为规范的高度抽象概括,同时又是富有操 作性的具体指引。法官职业道德形成的基础在于审判 实践。概言之,"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法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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