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应然性法官职业道德之价值论
作者:刘炳君
第一作者:刘炳君
机构:[1]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年份:2004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官职业道德;应然性;国家形象;司法体系;司法审判;内部法;司法公正;价值论;法律界;道德行为规范;
摘要: 法院是司法体系的中心。法官乃司法舞台上的主 角。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律界的主体道德且直接制约着 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司法状况甚至影响到国内外公众对 一国之国家形象的总体评价;法官职业道德乃法官于 业内和业外所应一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 值理念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 体现;它集中调整法官与社会、法官与公众、法官与当 事人、法官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它既是带有审判职业特 点与道德行为规范的高度抽象概括,同时又是富有操 作性的具体指引。法官职业道德形成的基础在于审判 实践。概言之,"法官职业道德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法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