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针对犯罪行为过程开展侦查
作者:陈志新 王苹
第一作者:陈志新
机构:[1]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年份:2002
期号:6
起止页码:33-33
中文期刊名:中国刑事警察
中文关键词:犯罪现场;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作案人;侦查模式;侦查线索;犯罪过程;持续发展;犯罪痕迹;基本原理;
摘要: 犯罪行为必然要产生和留下相应的痕迹,这是侦查学的基本原理。然而由于对这个基本原理的认识偏颇,导致了长期以来我们畸重于犯罪现场,甚至局限于此而忽视了其它。事实上,我们可以认识、利用的犯罪痕迹并不仅仅是有检验鉴定价值的那些传统意义上的痕迹,它应当包括犯罪活动所留下的所有踪迹。同时,犯罪痕迹也并非仅仅存在于犯罪现场,而是存在于整个犯罪活动过程之中。尽管犯罪现场上的痕迹物品通常可以作为犯罪证据使用,但它的首要作用还是为侦查提供线索。所以从获取侦查线索这一点上讲,仅仅重视犯罪现场并将其作为侦查的起点和基础是不全面的,还应从犯罪过程上去寻找犯罪踪迹以发现侦查线索。犯罪不是一种瞬间的举动,而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持续发展的一个特定过程。以扒窃为例,从被害人的角度而言,或者就明显的犯罪行为来说,仅仅是一瞬间被“碰”或“挤”了一下,但从犯罪人的角度而言,整个犯罪行为则是一个系列的活动过
分类号:D918[刑事侦查学(犯罪对策学、犯罪侦查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