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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 法制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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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西部大开发 法制须先行

作者:田平安

第一作者:田平安

机构:西南政法大学 校长、教授

年份:2000

卷号:0

期号:4

起止页码:35-35

中文期刊名:重庆行政:公共论坛

中文关键词:中国西部大开发;西部开发;时代背景;生态环境建设;基本内容;协调发展;法治;重要保障;正确处理;法制环境;

摘要: 中国西部大开发的时代背景使其必然依赖法治,并以法治作为其重要保障和基本内容,西部大开发必然包含法治的大发展。西部大开发必须先制定好“游戏规则”,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不能像当年东部开发那样“摸着石头过河”。因为市场经济的河流淌到今天,河水的深浅已大体知悉。因此,西部开发,法制必须先行。首先,从立法方面审视,笔者认为应当先立法后开发。全国人大应当制定《西部开发法》。在法律中应当明确开发的主体思路;开发者的权利义务,规范开发行为;为了强化西部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建设,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对生态环境的恣意破坏,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建议制定《西部开发生态环境保障法》;制定《东西部关系法》,以正确处理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东西部的关系。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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