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国立学校开除违纪学生学籍行为的可诉性分析
作者:阎尔宝
第一作者:阎尔宝
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1999
卷号:0
期号:2
起止页码:26-28
中文期刊名: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违纪学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可诉性;行政主体;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
摘要: 关于国立学校开除在校违纪学生学籍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问题,理论及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但其分析多流于肤浅。本文想对之进行一下疏理,以期对行政审判实践有所裨益。 一 长期以来,被国立学校开除学籍的学生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之所以被一再驳回,首要的一个原因是国立学校本身的性质一直未搞清楚。行政诉讼制度的性质要求被告必须具备行政主体的资格。其资格内容包括由国家依据特殊的规范设立(组织法或者授权法)、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