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妨害商业信誉罪立法研究
第一作者:李麒
机构: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
年份:1995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36-39
中文期刊名:政法学刊
中文关键词:商业信誉;商誉权;刑事立法;假冒注册商标;虚假事实;犯罪;名誉权;行为人;商品生产经营者;诽谤罪;
摘要: 一、设立妨害商业信誉罪的必要性 商业信誉,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流通或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资信状况、经营绩效、商品质量、员工素质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简言之,商业信誉就是一个企业的公众形象,它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无价之宝,同时,商业信誉还具有一定的经济属性,它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属于无形财产的范畴。良好的信誉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其经济价值是巨大的,但由于它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往往难以控制,因而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和侵害,从而给商业信誉主体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其进行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仅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并不能完全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给商誉权提供最为充分和有效的保护。刑法的适度参与,则是商誉权法律保护体系中不可缺少的最后一道屏障,设立妨害商业信誉罪,就是以立法手段来构筑这道重要的、也是最强硬的法律屏障。
分类号:D924.3[分则]
收录:BDHX:【BDHX1992】;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