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建设的影响 被引量:21
Impacts of Eco-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中文题名: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建设的影响
作者:蔡守秋 敖安强
第一作者:蔡守秋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2]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3]国家林业局;
年份:2011
卷号:51
期号:6
起止页码:77-84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环境资源法;生态法;
摘要: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整体性文明形态,对法治建设具有全面的、长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法治建设的生态化方面。生态文明作为在工业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文明形态,对法治建设具有改革性、渐进性影响;它要求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自然为根,以人与人和谐和人与自然和谐为魂"。生态文明作为以环境生态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形态,对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具有根本性影响;它要求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以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在环境资源法治建设中重视综合生态系统方法理论。积极推进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对法治建设具有日益增强的紧迫性。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10_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