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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法律机制研究——以群体性事件的解决为视角     被引量:3

Study on Fiscal Autonomy Law Mechanism in Minority Area at Frontier——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lution of mass disturb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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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法律机制研究——以群体性事件的解决为视角

作者:佴澎

第一作者:佴澎

机构:[1]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221

年份:2011

期号:4

起止页码:82-87

中文期刊名: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权;财政收支;群体性事件;

摘要:财政自治权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一项重要的自治权,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物质基础。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边疆民族地区大多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信息不便,基础设施落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发展落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权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财政状况困难、财政收支不平衡,成为引发边疆民族地区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构建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保障的法律机制,提高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意识,完善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立法,加强边疆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支法制建设,加强对口支援法制建设,依法保障边疆民族地区财政自治,是解决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制度基础。

分类号:D920.4[学习、研究]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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