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垄断民事损害赔偿之确定——兼对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补充
On the Determination of Monopoly Civil Damages: Also on the Supplement of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Supreme People' s Court
中文题名:论垄断民事损害赔偿之确定——兼对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补充
作者:程英卫 张永丽
第一作者:程英卫
机构:[1]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苏州215007;[2]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浙江嘉兴314000
年份:2011
卷号:0
期号:5
起止页码:56-60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垄断民事诉讼;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
摘要:在多数情况下,垄断民事损害是“所失之利益”,需要法律从技术角度对损害的计算方式、方法作出规定、限定。在计算的立足点上,应当首先考虑受害人的损失,其次是侵权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最后是法院酌定。在计算方法上,可以借鉴美国的前后对比法、相似市场法、市场占有率法等成熟作法并综合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在赔偿的倍率上,反垄断法不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