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责任担当与公益诉讼 被引量:1
The Burden of Corporation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and Public Interest
中文题名:公司环境责任担当与公益诉讼
第一作者:赵万一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上海201620
年份:2011
期号:12
起止页码:62-66
中文期刊名:重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公司环境责任;司法适用;公益诉讼;
摘要: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问题是主张公司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现实依据。通过康菲事件,不难发现.传统的以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为宗旨的私益诉讼,只是使得污染公司承担了一部分外部性,这样不利于遏制其污染环境的行为。在对《公司法》第五条作扩大性解释的基础上,引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可以使公司对环境造成的外部性内化,使其经济活动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从而更好地督促公司履行环境责任。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CSSCI:【CSSCI_E2010_201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