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效力研究
作者:刘菲
第一作者:刘菲
机构:[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年份:2011
卷号:5
期号:6
起止页码:96-103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行为;民事审判;先决性;拘束效力;审查限度;
摘要:在民事诉讼中,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处理问题实质上是行政行为对民事审判的拘束效力问题。通过分析其成因及借鉴域外之经验,可以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首先要判断该行政行为是否构成"先决问题",即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先决性,是否是尚未发生形式确定力的非无效行政行为。在构成"先决问题"的前提下,以行政行为对私法关系的作用效果为依据确定民事审判权的审查限度,即对确认性行政行为、形成性行政行为、裁决性行政行为分别适用民事先行、先行后民、行政附带的司法审查机制。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