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兼论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制度的完善
Discussion on Capacity for Civil Liability of Natural Person--Improvement of Related Laws with 'Tort Liability Act'
中文题名:也论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兼论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制度的完善
作者:杨善长
第一作者:杨善长
机构:[1]渤海大学应用法律研究所,辽宁锦州121013;[2]唐山学院文法系,河北唐山063000
年份:2011
期号:6
起止页码:82-88
中文期刊名:新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责任能力;意思能力;识别能力;连带责任;
摘要:自然人民事责任能力是指自然人对其不法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狭义的民事责任能力是侵权责任能力以识别能力为一般判断标准、以财产状况为例外标准,但是要对财产标准的适用设定严格的条件限制,具有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与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号:D913.7[民法]
收录:CSSCI:【CSSCI2010_201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