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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     被引量: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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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局限性及其建构

作者:徐亚文 伍德志

第一作者:徐亚文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2

期号:1

起止页码:71-79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不对称;

摘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传统社会控制模式失效而法治秩序尚未建立的产物,在网络时代具有现实性和非现实性、扩散性和累积性的双面特征。我国地方政府目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其作为一种行政程序存在着评估主体的信息局限性、评估内容的局限性、评估方法与程序作为合法化机制的局限性。为了有效地预防与控制社会稳定风险,应该将重大行政决定的风险评估主体转化为地方人大或其常委会;在风险评估内容的合法性方面,要加强财产征收程序立法;在合理性方面,各种行政决定不应使当事人的生活标准降低;在安全性方面,应进行应急性评估;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应增加网络舆论评估。

分类号: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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