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公司僵局制度--以《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为中
作者:郑志峰
第一作者:郑志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1
期号:12
起止页码:141-141
中文期刊名: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司僵局;解读;不足与完善;
摘要:公司僵局制度是公司存续到结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83条和司法解释二的第1条到第6条都对其进行了相对详细的规定,但我国公司僵局制度的规定并非完善,对于公司僵局制度的相关解读也存在一定的误读,特别是在公司僵局的适用条件以及解决方式方面,我国《公司法》仍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应该加以完善。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