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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司僵局制度--以《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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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公司僵局制度--以《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为中

作者:郑志峰

第一作者:郑志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1

期号:12

起止页码:141-141

中文期刊名: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司僵局;解读;不足与完善;

摘要:公司僵局制度是公司存续到结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83条和司法解释二的第1条到第6条都对其进行了相对详细的规定,但我国公司僵局制度的规定并非完善,对于公司僵局制度的相关解读也存在一定的误读,特别是在公司僵局的适用条件以及解决方式方面,我国《公司法》仍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应该加以完善。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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